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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尊学守用党规国法,遏制政府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利益和民企权利时间:2023-08-17 新中华报评论员 杜宏伟 近日,两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领导干部要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以遏制政府机关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利益和民企权利。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从尊学守用党规国法开始 8月15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封丽霞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记者采访时表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就必须知道有哪些法定职责,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弄明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而这些必须通过学法的过程来获得。 8月14日,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强调,要真正让法治信仰深深根植于全省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心中。要扎紧党内法规制度笼子,切实将党内法规作为从政履职的重要标尺和准绳,增强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快建设廉洁政府。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8月15日,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丽清应邀为浙江省嘉兴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干部讲授宪法、国家安全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近年的真实案例,介绍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违法行为、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 政府违法行政“成本低”(赔偿率低、赔偿额低、个人问责率低)是“民告官”案攀升和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存在不尊法不信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问题。 2019年9月,福州闽侯的陈依伯销售隔壁王大姐家的70斤芹菜获利14元、两次被处罚10万元的事,引发舆论哗然。其原因或许就在于,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只知《食品安全法》,不知《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原则,导致小过重罚。 2019年3月,山东菏泽某区人民政府、皇镇街道办“未批先拆强拆”辖区八里墩吴庄村多户民房,引发多例行政诉讼案件(均被判“行政行为违法”)和信访案件,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影响恶劣。已生效的判决书显示,法庭调查认定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穆某)在强拆现场指挥强拆,2022年却被推荐为全国、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在当地一直倍受质疑和争议。 2023年8月7日,山西金城保险柜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保顺向媒体反映,该公司在2016年7月被违法强拆后,历时7年,经过多场诉讼,虽然认定了违法强拆的事实,但企业至今仍未拿到赔偿款,甚至连赔偿金额也没有确定。 山东省现代乡村发展咨询院乡村法治研究室张振华认为,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案件频发,表面原因是领导干部“无视党规国法”,根本原因是政府行政违法“成本过低”(赔偿率低、赔偿额低、个人问责率低),尤其是对违法行政行为的决策人、主要执行人“网开一面、高抬贵手”,是典型的“护短”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警示。 一个畸形的“法治”现象是,公民个人和其他社会法人机构的违法行为,依靠严密的国家法律法规,均可及时予以违法必究执法处罚,而政府行政违法行为的追责、问责则大打折扣,形同虚设。尽管我国有完善的司法和行政救济体系支撑,但在强大的国家机器和公权力面前,公民个人和民营企业的力量无异于螳臂当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重要一环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补齐法治政府建设这块短板。 两办《意见》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就是因为《意见》就像一场及时雨,浇在了人民群众的心窝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