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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颁布实施30周年《国旗法》《国徽法》 《国歌法》线上综合知识竞赛的通知山东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文化发展中心文件 鲁新教〔2020〕3号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实施3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发〔2019〕45号)、教育部党组《教育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教党〔2020〕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学习宣传《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基本知识和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这次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实施30周年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线上综合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实施30周年《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线上综合知识竞赛 二、活动宗旨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维护国歌、国旗、国徽尊严,全面提升公民国家观念,构建爱国主义文化育人共同体。 三、指导单位 中华文明复兴促进会 四、主办单位 山东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文化发展中心 五、承办单位 国训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网(www.guoxuncn.cn) 六、参加人员 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均可统一组织集体参加,社会各界个人也可报名参加。 七、时间安排 答题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评比时间:可根据情况于国训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网提前公布获奖名单 颁奖时间:2021年3月初 八、评比规则 1、答卷合计分数满100分者为一等奖,满90分者为二等奖,满80分者为三等奖。获奖人数不设上限。 2、单位统一组织参加竞赛的,根据参赛人数、获奖指数(获奖人数与参赛人数之比)确定授予“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推选确定“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共建单位”。 3、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将陆续在国训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网(www.guoxuncn.cn)公布。 4、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获奖个人颁发电子版精美获奖证书(免费)。一二三等奖个人获奖者,若需要纸质版精美获奖证书者,需支付50元证书工本费、中国邮政EMS(或京东快递)快递费。 5、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举行集体奖颁奖仪式。届时将随机抽选幸运个人奖获得者参加颁奖仪式。具体事项请关注国训网和“圆点山东”微信公众号信息。 九、答题、交卷注意事项 1、通过手机端识别二维码(附后)在线答题完毕后,系统自动生成成绩单;请在线填写姓名、单位、是否需要纸质证书、收件地址、手机号等信息。 特别说明:对第一遍答题成绩不满意者,可以重复N次答题,知道满意成绩为止。 2、组织参赛单位,将本单位参赛者以上信息统一列表提交即可。 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实施30周年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线上综合知识竞赛测试题(请微信识别二维码进入答题页面)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98号乐梦中心3号楼29层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31-81760049 电子信箱:aiguojiaoyu@qq.com 网址:www.guoxuncn.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全文)_http://www.guoxuncn.cn/vip_doc/17720376.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全文)http://www.guoxuncn.cn/vip_doc/17720299.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全文)http://www.guoxuncn.cn/vip_doc/17720267.html 山东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文化发展中心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证书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