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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自媒体视频爆料 女大学生蒙冤入狱16年拒600万赔偿?时间:2022-09-09 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讯(记者 虎林)2022年3月以来,网络陆续有十几位自媒体视频爆料:一女大学生被栽赃判刑16年,入狱8年后凶手被查,女大学生被无罪释放后,拒绝600万赔偿,将加害者、公安干警、法院法官一并起诉到法院,一定要将坏人绳之以法。 截止2022年9月7日,爆料者之一“玲玲育儿频道”微信视频号,点赞“10万+”、转发“10万+”、红心“10万+”,评论2.4万。 基本案情:10位自媒体视频爆料女大学生蒙冤入狱父母去世获满网满屏声援 爆料案情基本情况: 一女大学生李艳,寒暑假在一家培训学校兼职,学校在搜查被盗的4万元学费时,在李艳包内发现了4万元现金,被扭送至公安机关,最后李艳被判刑16年,大学学籍也被取消。 爆料称,李艳父母、哥哥、姐姐一直为她四处奔走伸冤,均无人理会。李艳父亲、母亲经受不住沉重打击,几个月时间不幸先后去世。 李艳在狱中服刑第六年的时候,原来兼职的学校一个老师因栽赃其他同事被调查,供出了六年前用同样栽赃的办法陷害李艳的事实。 李艳很快被无罪释放。 李艳兼职的学校校长,在第一时间联系上李艳,愿意拿600万赔偿给李艳,希望李艳不要再深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被李艳严厉拒绝。 最后,李艳把学校校长、涉案老师、参与办案的公安民警、法院法官等一并告上法庭。 李艳的悲惨遭遇,以及不为重金诱惑、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的正义之举,很快博得满网满屏的同情和支持。 记者调查:女大学生四个名字、六省户籍?疑点重重,事件真实性待考证 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记者梳理这些视频发现,视频发布的故事情节几乎一致,但是根据新闻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来分析,该爆料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事件发生时间不详,女大学生姓名不一致(存在报道时用化名的可能),有李艳、张燕、王倩、王娟四个,年龄从22岁至26岁不等,女大学生所在的大学或学院均不详,兼职的学校名称不详;其次,事件发生地址有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湖南、四川六省,只有四川的这个发生在成都,其他省是发生在哪个城市不详;第三,女大学生被诬陷偷盗金额不一致,包括4万、5万、6万元不等;第四,被法院判刑年限也不一致,有6年、8年、16年不等;第五,学校校长愿意拿出补偿金金额不等,最低10万,最高的是600万,绝大多数是赔偿30万。 看似有鼻子有眼、声情并茂、义愤满屏的多个视频爆料,按照新闻要素仔细分析,虚假系数在9以上。 媒体呼吁:请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湖南、四川六省法院核查核实女大学生身份 本着严谨、审慎的原则,爆料视频是否属实、是否有原型,均有待进一步考证,不能简单粗暴定性为虚假新闻。 所以,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恳请关注到该事件的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湖南、四川成都人民法院进行进一步查证、核实,以便澄清事实,还原真相。 同时,视频爆料者应说明信息来源。如果没有可靠的信息来源,而是故意胡编乱造热点吸引眼球,赚取流量谋取利益,敦促立即删除视频,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类似案例:女大学生被误当小偷被迫退学,七年间拾荒讨清白 网络搜索发现,央视《今日说法》、中国新闻网、搜狐新闻、华商报(陕西)曾有类似情节案例报道,但与视频爆料大相径庭。 从以上权威媒体报道可以看出,女大学生名字叫李秀丽,1995年考入沈阳工业学院(现沈阳理工大学)机械系专科学习。李秀丽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母亲靠捡废品抚养四个孩子。 1997年11月28日,李秀丽同寝室的同学张翠霞发现自己放在储物柜里的存折不见了,里面被取走了600元钱。校保卫处和民警董兆宏进行调查。由于当年银行没有监控设施,公安机关仅凭银行取款凭条笔迹,最终认定系李秀丽所为。沈阳市公安局遂对李秀丽做出“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决定。 1998年4月6日,沈阳工业学院对李秀丽作出勒令退学的处理决定。 为证明自己清白,李秀丽通过母亲向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对沈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她的劳动教养决定。 2005年5月15日,李秀丽向沈阳理工大学邮寄了赔偿申请书。2006年5月9日,她将学校起诉至沈阳市浑南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为自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还要求校方赔偿自己青春损失1万元、精神损害4万元、学业损失7万元、1998年至今的工作损失及各项福利待遇相应追加9万元、从1998年至今的各项诉讼费用4万余元等各项费用,共计48万余元。法院认为,李秀丽要求学校赔偿的各项损失及各项请求均超出国家赔偿法赔偿范围,故对李秀丽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李秀丽又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案说法:若网络爆炒25年前旧闻歪曲事实真相涉嫌违法犯罪 网络爆炒25年前旧闻,且编造的面目全非,混淆视听,人为升级社会民众与司法机关矛盾关系,引发群体焦虑和不安,编造热点,引发社会恐慌,歪曲事实真相,传播错误认知,扰乱了正常网络传播秩序,损害了广大网民利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种通过恶意营销博取受众关注,以便获得更多的点击量和更强的用户黏性,然后再把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流量售卖给广告主或借机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中获取商业利益。 实际上,这些恶意营销账号的行为不只违规,有的甚至还涉嫌违法犯罪。 中央网信办“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启动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9月2日消息 为深入清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按照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总体安排,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3个月的“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明确对首发恶劣谣言、多次传播谣言、利用谣言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账号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 近年来,一些网络账号为获取流量等利益进行恶意营销,有的无中生有造热点,引发社会恐慌;有的冒用权威人士名义,发布谣言误导公众;有的炮制耸人听闻标题,引发群体焦虑和不安;有的散布招录虚假信息,诈骗求职者钱财;有的恶意篡改党史国史,鼓吹历史虚无;有的诋毁抹黑英雄烈士,消解主流价值观……这些网络账号歪曲事实真相、传播错误认知,扰乱了正常网络传播秩序,损害了广大网民利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实际上,这些恶意营销账号的行为不只违规,有的甚至还涉嫌违法犯罪。 相关链接: 媒体报道如下: 1、央视《今日说法》《[视频]女大学生被误当小偷退学 7年拾荒讨清白》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撒贝宁采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教授的评论内容。http://news.cctv.com/society/20070411/104772.shtml# 2、中国新闻网《女大学生被误当小偷被迫退学 七年间拾荒讨清白》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7/04-11/912966.shtml 3、搜狐新闻《女大学生被冤偷钱9年维权 鉴定第一人证明洗冤》 http://news.sohu.com/20070425/n24967706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