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文化发展中心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发〔2019〕45号)文件明确规定,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由“宣传部门统筹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规定:中央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第十二条规定:地方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
山东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中心接受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工作指导,参照“社会企业”先行试点省(市、自治区)标准体系运行,系山东省首家爱国主义全民教育先行“社会企业”。既不同于其他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经营利润最大化的常规企业,又不同于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而是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以爱国主义全民教育为第一使命,通过提供教育产品或教育服务,参与社会治理,解决社会问题,推进社会进步,并承诺年度35%以上的税后利润用于投入公益事业或自身发展(爱国主义教育事业发展)。
本中心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发〔2019〕4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在山东省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行政审批机关正式登记成立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中心根本任务是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关规定,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爱国主义文化育人共同体。
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要突出群众性,聚焦青少年。
本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下设办公室(国训网理事会秘书处)、人事处、研究室、宣教处、研学处“二室三处”。各处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国训网理事会秘书处):
负责中心各处室日常办公服务、接待服务、车辆管理、国训网理事会日常工作等。
人事处:
负责人才引进与管理、各类评奖和评审工作。
政研室:
1、负责有关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
2、负责中心对外图书、资料的编辑和合规性审查工作。
宣教处:
1、负责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选址考察、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2、负责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讲师团组建和联络服务工作;
3、负责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辅导员团队的组建和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规划布局设计和建设服务工作;
4、负责新时代小记者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与大众新闻媒体、自媒体的对接服务工作;
6、负责国训网的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研学处:
负责研学活动组织和实施工作。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3号楼27层 电话:0531-81760049 联系人:杨主任 信箱:aiguojiaoyu@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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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国训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网总编室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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