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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0%民众误将国家教育部门视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主管部门时间:2023-11-20 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讯(记者 林鑫 王淑云)11月20日,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记者从山东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知识竞赛秘书处获悉,截至11月19日,问卷星系统显示,有1065人次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知识竞赛,其中超10%民众误将国家教育部门视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负责机构。 山东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中心秘书长杜宏伟解释说,这一数据结果,一方面是民众对爱国主义教育法不熟悉有关;另一方面原因,或与《爱国主义教育法》中“中央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尚不明确有关。目前,尚未公开报道由什么单位负责“主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爱国主义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发〔2019〕45号)“加强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领导”部分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可见,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宣传部门只承担了“统筹协调”职能,也并未明确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能由哪个部门承担。 对于《爱国主义教育法》普法教育工作,杜宏伟强调,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中心将肩负起历史使命,通过举办爱国主义教育法知识竞赛的形式,促进大家对《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关注、认识。手机微信登陆二维码答题系统正式上线7天时间,超过1000人自发参与答题,可见社会各界的爱国情怀!希望在2024年1月6日在山东教育电视台新演播厅举办爱国主义教育法知识竞赛颁奖典礼之前,能有超越10000人参与答题竞赛。 来源:新中华报-中国红新闻 记者:林鑫 王淑云 编辑:杜军亭 编审:臧振瑞 总编审:杜宏伟 监督电话:18600170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