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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飘:农村改革应配齐三驾马车“村公司+村委会+合作社”

时间:2020-05-24     作者:中国县域经济报 林春宏

全国人大代表陈飘在接受媒体采访(张旭 摄).jpg


陈飘指出,当前农村发展集体经济主要存在规模小、生产成本较高,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和运营能力不强,人才缺乏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农村经济主体资质不完整,现有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能像企业法人组织那样,能够与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和社会资本顺畅进行合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土地但没有资产,难以经受住市场经济波动的风险;很多农村壮劳力和年轻人都离开农村到城镇打工,导致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留不住也引不来人才。


陈飘认为,有必要完善农村经济主体资质,成立村集体公司,形成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村集体公司“三位一体”的构架,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村民事务的管理和组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对村民的经济生产组织和村集体收益分配,村集体公司负责农村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


同时,陈飘建议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基本农田除外)使用权进行整体评估作价,注入村集体公司,使村集体公司成为具有几千亩、几万亩经营性土地的法人主体,村民通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成为村集体公司的股东,能够分享村集体公司的资产价值。


“农村村集体公司的产业化发展既能留住农村的壮劳力和年轻人,也能有效吸引外面的人才回流农村落户村集体公司,实现农村经济和农村建设良性发展。”陈飘表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给予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大法律保障。他建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市场监督委员会、自然规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予以相关政策法规支持。


    原标题为《全国人大代表陈飘:成立村集体公司 建立“三位一体”构架深化农村集体经济改革》


人物档案:

陈飘,男,黎族,1986年9月生,海南陵水人,中共党员,现任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母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他把发展农业作为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为母爸村6160亩芒果引进标准化生产,打响母爸芒果品牌;还成立了陵水英州惠农扶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服务英州镇554户贫困户,提高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本领。2016年,陈飘被授予陵水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7年10月,获海南省脱贫攻坚奉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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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心阔 李兴新 编审:杜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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